读书法其实也在读人,好的书作可以让我们读到书家的襟怀、性情,乃至日常的喜怒哀乐。读名书法家孙宪华书作,我其实是在读他的人,豪宕不羁,解衣盘礴,真乃性情中人。看他淋漓酣畅、纵横恣肆,却自有一份撼人的力量。那磅礴气势,一如泥沙俱下的滔滔黄河,好的其实不是细节,那些细枝末节,在他已是无暇去多顾及了,他笔扫千军,秋风飒飒,干戈铁马,看重的是气势与神韵。
那些行草书,似乎越是字多篇幅长,他越是酣畅,笔墨如游龙,疾徐、顿挫、穿插、浓淡、粗细,仿佛不经意间,自如地夭矫;而最令人赏心悦目的,倒是那贯穿字里行间的生动,这就是气脉,流转于翰墨,却感动我们,难得的这份感动已几乎可直达我们的胸臆。
常见有不懂书法者,总着眼于单个字的好不好看,那是肤浅,更是庸俗,书法求字正腔圆,求中规中矩者不难,那未必是好,静得下心,选一标准字帖临上个一月半月,已几可乱真了。但这么的好看却不是真的好,为什么?缺少气韵,虚有其表,板滞、生涩,而没有摇曳之姿。这当然只能算是学步,倘总在亦步亦趋,进得去却出不来,结果,这一生也就不过书匠、书奴耳。
艺术所可贵者在于创新,在于有自我面目。古人说,“观千器而后识器”,博览十分重要,篆隶真草碑,古往今来,可学者多,上穷碧落下黄泉,是每一位有所追求,有所成功的书家必经之路,孙宪华自不例外。观他的书作,传统浸淫既深,积之厚而后求变,如鱼之跃龙门,似乎已可得着大自在了,信笔驱驰,了无挂碍,无论何种书体均流淌着自家悠悠的韵致。或宽厚,如擘窠大字“九鼎”,笔笔送到,浑厚、稳重,有一种稳如泰山的堂堂气概,说是行书,其间却有隶与楷,甚至碑的成分,巧妙的组合,就臻乎最佳之艺术效果;同是擘窠大字的行书“书道”“观海”,却是另一番的面貌,似乎更多了几分洒脱与灵动,那率意的飞白,有更多的诗意的空灵,因而颇有一种美妙的飘逸的趣致。
然而,那些随意书写的行书,我却是更为喜欢。我说过字数越多,他发挥得越好,似乎这样的平台却更能满足他的驰纵,看他仿佛进入了一个随心适意的世界,浑忘了自身,只让艺术的音符在跳荡,或如流泉,抚摸小草,抚摸山石,随意而赋形,宛如不以物喜不以物悲。书法写到这份境界,似乎可以说已近于返璞归真了,说无我却无处不有我,而我或非我其实也已无须去刻意分辨了。
孙宪华也还正当其年,书法或还有更上层楼的可能,说他返璞归真,却还是“已近”而已,什么时候去掉这“已近”两个字,他就大成了。但是否大成,我对他却是有足够信心的。